江蘇超聲波探傷
超聲檢測適用于板材、復合板材、碳鋼和低合金鋼鍛件、管材、棒材、奧氏體不銹鋼鍛件等承壓設備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檢測;也適用于承壓設備對接焊接接頭、T型焊接接頭、角焊縫以及堆焊層等的檢測。
一般要求
1、超聲檢測人員應具有一定的基礎知識和探傷經驗。并經考核取得有關部門認可的資格證書。
2、江蘇探傷儀
① 采用A型脈沖反射式江蘇超聲波江蘇探傷儀,其頻率應為1~5MHz。
② 儀器至少應在滿刻度的75%范圍內呈線性顯示,垂直線性誤差不得大于5%。
③ 儀器的水平線性、分辨力和衰減器的精度等指標均應復合JB/T 10061的規(guī)定。
3、探頭
① 縱波直探頭的晶片直徑應在10~30mm之間,工作頻率1~5MHz,誤差不得超過±10%。
② 橫波斜探頭的晶片面積應在100~400mm2之間,K值一般取1~3.
③ 縱波雙晶直探頭晶片之間的聲絕緣必須良好。
4、儀器系統(tǒng)的性能
① 在達到所探工件的檢測聲程時,其有效靈敏度余量不得小于10dB。
② 儀器與探頭的組合頻率與公稱頻率誤差不得大于±10%。
③ 儀器與直探頭組合的始脈沖寬度(在基準靈敏度下):對于頻率為5MHz的探頭,寬度不大于10mm;對于頻率為2.5MHz的探頭,寬度不大于15mm。
④ 直探頭的遠場分辨力應不小于30dB,斜探頭的遠場分辨力應不小于6dB。
⑤儀器與探頭的系統(tǒng)性能應按JB/T9124和JB/T 10062的規(guī)定進行測試。
探傷時機及準備工作
1、探傷一般應安排在熱處理后進行。若因熱處理后工件形狀不適于超聲探傷,也可將探傷安排在熱處理前,但熱處理后仍應對其進行盡可能完全的探傷。
2、工件在外觀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超聲探傷,所有影響超聲探傷的油污及其他附著物應予以清除。
3、探傷面的表面粗糙度Ra為6.3μm。
探傷補償
1、為確保檢測時超聲波聲束能掃查到工件的整個被檢區(qū)域,探頭的每次掃查覆蓋率應大于探頭直徑的15%。探頭的掃查速度不應超過150mm/s。耦合劑應透聲性好,且不損傷檢測表面,如機油,漿糊,甘油和水等。
2、靈敏度補償
① 耦合補償 在檢測和缺陷定量時,應對由表面粗糙度引起的耦合損失進行補償。
② 衰減補償 在檢測和缺陷定量時,應對材質衰減引起的檢測靈敏度下降和缺陷定量誤差進行補償。
③ 曲面補償 對探測面是曲面的工件,應采用曲率半徑與工件相同或相近的試塊,通過對比實驗進行曲率補償。
系統(tǒng)校準與復核
1、一般要求
系統(tǒng)校準應在規(guī)范試塊上進行,校準中應使探頭主聲束對準反射體的反射面,以獲得穩(wěn)定和反射信號。
2、儀器校準
每隔3個月至少對儀器的水平線性和垂直線性進行一次測定。
3、新購探頭測定
新購探頭應有探頭性能參數說明書,新探頭使用前應進行前沿距離、K值、主聲束偏離、靈敏度余量和分辨力等主要參數的測定。
4、檢測前儀器和探頭系統(tǒng)測定
使用儀器----斜探頭系統(tǒng),檢測前應測定前沿距離、K值和主聲束偏離,調節(jié)或復核掃描量程和掃查靈敏度。
使用儀器----直探頭系統(tǒng),檢測前應測定始脈沖寬度、靈敏度余量和分辨力,調節(jié)或復核掃查量程和掃查靈敏度。
5、檢測過程中儀器和探頭系統(tǒng)的復核
遇到下述情況應對系統(tǒng)進行復核:
① 校準后的探頭、耦合劑和儀器調節(jié)旋鈕發(fā)生改變時;
② 檢測人員懷疑掃描量程或掃描靈敏度有變化時;
③ 連續(xù)工作4h以上時;
④ 工作結束時。
6、檢測結束前儀器與探頭系統(tǒng)的復核
每次檢測結束前,應對掃描量程進行復核。如果任意一點在掃描線上的偏移超過掃描線讀數的10%,則掃描量程應重新調整,并對上一次復核以來所有的檢測部位進行復檢。
每次掃描結束前,應對掃查靈敏度進行復核。一般對距離-波幅曲線的校核不應少與3點。如曲線上任何一點幅度下降2dB,則應對上一次復核以來所有的檢測部位進行復檢;如幅度上升2dB,則應對所有的記錄信號進行重新評定。
7、校準、復核的有關注意事項
校準、復核和對儀器進行線性檢測時,任何影響儀器線性的控制器(如抑制或濾波開關等)都應放在“關”的位置或處于水平上。